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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裕丰花市展览中心门前小广场地面升级改造工程邀请谈判公告

2025/12/1

  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合肥裕丰花市展览中心门前小广场地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邀请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请投标人接到本邀请谈判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邀请谈判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邀请谈判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裕丰花市展览中心门前小广场地面升级改造工程

  2.邀请人: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合肥裕丰花市市场内

  4.项目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为裕丰花市展览中心门前小广场地面进行升级改造等,施工单位自行勘察施工现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6757.23元(含税,中标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含材料、施工、运输、拆除、安装、维修等费用。

  6.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8.评标方法:本次邀请谈判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成立时间3年以上,自公司成立至今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2 年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类似合同业绩不低于3个,单个合同额金额不低于15万元,提供合同业绩备查。

  5.同一单位或者公司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委托形式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和中标,否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 9:00

  2.开标地点: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投标人须按本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4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三楼安全保卫部

  4.报名联系人:周工   电话:13865916697

  六、邀请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形式:纸质版或电子版

  2.获取方式: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领取

  七、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圆整

  单位名称:合肥裕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屯溪路支行

  账    号:1302012409024901744

  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邀请人指定账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保证金以邀请人收到的金额和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财务出具回单。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选择邀请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后三日内现金转账缴纳),施工按要求完成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九.合同履行及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且履约保证金到帐后,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相关合同。投标人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最终结算以邀请人审计金额为准。

  付款时承包单位必须开具相应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若开具增值税专票税率不足9%,则在付款中扣除相应税率差额部分)